關于開展2021年上半年度全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項目專項檢查的通知
發布公告日期時間 : 2021-05-31 18:12:06 原作者(zhe) : 起源 :
蘇建函建〔2021〕177號
各市、區住建局(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強化落實工程監理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政策文件,深化推進蘇州市工程監理綜合改革,提升監理工作在工程建設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監理企業信用管理水平,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上半年度全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項目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蘇州市行政區域內處于主體施工階段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軌道交通工程)監理項目為主。
二、檢查內容
2020年3月1日以前開工的監理項目以《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工作檢查表(一)》(詳見附件1)的要求進行檢查;
2020年3月1日及以后開工的監理項目以附件1和《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工作檢查表(二)》(詳見附件2)的要求進行檢查,評分結果分別以80%和20%的比例計入總分。
三、時間安排
1.第一階段,監理企業自查自糾(5月31日至6月6日)。各地應組織指導監理企業或工程項目監理機構進行自查自糾,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對照檢查用表(附件1和附件2)逐一開展自查,發現問題應專門定制整改方案,明確問題成因、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負責落實整改到位。
2.第二階段,屬地部門專項檢查(6月7日至6月18日)。各市、區住建部門以政府投資工程、居住建筑工程、軌道交通工程、2020年以來受到住建部門通報批評的工程和新進蘇監理企業承接的工程為重點,開展專項檢查;檢查結果向社會公開并抄報我局。檢查監理項目數不低于總數的25%,盡可能覆蓋本地區所有承接項目的監理企業。各地應于6月18日前對本地區監理專項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對于監理人員到位率低、質量安全監督責任不落實、危大工程監管不到位、監理綜合改革措施不落實或檢查得分較低的監理項目,要進行通報,作為重點對象跟蹤督促整改到位;督促無效的,要對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警示約談;存在違法行為的,要進行行政處罰,并記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直至清出本地建筑市場。
3.第三階段,市住建局督查抽查(6月21日至6月30日)。市住建局開展督察抽查,原則上在每個地區抽查不少于4個項目,所查項目由督查小組在檢查前隨機抽取確定。市住建局將在督查抽查結束后對上半年度全市監理專項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四、其他要求
請各市、區住建部門整理匯總以下材料,于6月18日前將電子稿報送至市住建局建筑業發展處:
1.本地區監理項目專項檢查的通報;
2.近年來本地區監理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和反復出現的問題;
3.關于推進監理綜合改革工作的建議;
4.本單位2021年以來出臺的有關監理監管工作的文件;
5.蘇州市處于主體施工階段的建筑工程監理項目匯總表(詳見附件3)。
聯系人:吳慶、曹雯雯;聯系電話:65211520;電子郵箱:542046348@qq.com。
附件:1.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工作檢查表(一)
2.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工作檢查表(二)
3.蘇州市處于主體施工階段的建筑工程監理項目匯總表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