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發文,蘇州多層住宅可以加裝電梯了!

    發(fa)布新(xin)聞準確時(shi)間 : 2019-08-06 15:34:48     寫作者 :      源 :

    來源于蘇州發布
    今天,蘇州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了《市政府關于蘇州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實施意見》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范圍費用承擔等問題都有明確規定了!
     
    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適用范圍
    各縣級市、區范圍內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權屬證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計劃、未設電梯的四層及以上(不含地下室)的非單一產權住宅。
    需經過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經本幢或本單元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擬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征得該專有部分業主的同意。
    本幢或本單元出資增設電梯的全體業主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的建設主體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以幢或單元為單位進行,本幢或本單元出資增設電梯的全體業主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的建設主體,負責內部協商、工程報建、設備采購、工程實施、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
    建設主體可推舉1名業主代表作為實施主體,也可以書面委托具有建筑設計、施工或安裝資質的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電梯企業等作為實施主體代理上述工作。受托人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政府給予不超過20萬/臺資金補貼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所需建設資金及運行使用、維護管理費用應由業主承擔,具體費用應根據所在樓層等因素協商,按一定分攤比例共同出資。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政府給予不超過20萬/臺資金補貼,涉及管線遷移所需費用由各管線單位承擔,每一臺電梯政府給與適當補貼。
    姑蘇區的補貼資金由市、區財政共同承擔,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補貼資金由各區財政自行承擔。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可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申請增設電梯的業主應就相關事項達成書面協議
    1.既有住宅擬增設電梯,申請增設電梯的業主應就下列事項達成書面協議,內容包括:
    (1)增設電梯工程費用的預算及其分攤方案。
    (2)確定電梯管理單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后,業主可自行管理,也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
    (3)電梯維護保養方式及其運行、保養、維修等費用的分攤方案。
    (4)對權益受損業主的補償方案。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由業主協商確定的事項。
    2.實施主體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符合建筑設計、結構安全、電梯救援通道、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等相關規范、標準的設計方案。
    3.實施主體應在本幢(本單元)擬增設電梯的主要出入口及小區主要出入口就業主同意增設電梯的書面意見和設計方案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對公示情況,由實施主體形成公示報告。公示期內收到利害關系人書面異議的,實施主體應當與異議人充分協商,與異議人的協商情況應在公示報告中載明。
    4.利害關系人無書面實名反對意見的,實施主體應將書面協議、公示報告交轄區所在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委會備案并征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