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中開展建筑能效測評工作的通知

    分享起止日期 : 2012-01-31 00:00:00     小說作者 :     的來源 :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蘇建質〔2012〕27號

     關于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中
    開展建筑能效測評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設局(委):
       為加大建筑節能監管力度,提高建筑節能工程質量,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的《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管理暫行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的通知》、《江蘇省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管理實施細則》以及有關規范、標準要求,現將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中開展建筑能效測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筑能效測評是指對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統效率等性能指標進行檢測、計算和評估,并給出其所處水平的活動。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中開展建筑能效測評是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理論值階段。建筑能效測評達到設計要求是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必要條件,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應進行建筑能效測評的建筑工程項目未經建筑能效測評,或者建筑能效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二、下列工程應進行建筑能效測評: 
         (一)新建(改建、擴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面積為2萬平方米及以上);
         (二)新建(改建、擴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
         (三)實施節能綜合改造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四)申請節能示范工程的建筑;
          (五)申請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建筑;
       三、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前,建設單位應委托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認定的建筑能效測評機構進行建筑能效測評,提供以下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項目立項、審批等文件;
         (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審查合格的工程施工圖節能設計文件;
         (三)工程施工圖紙及相關技術文件;
         (四)具有相關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圍護結構保溫材料性能檢測報告及外窗保溫性能、氣密性檢測報告;建筑物外窗(包括透明幕墻)傳熱系數和外窗(包括透明幕墻)玻璃遮陽系數進場復驗報告; 建筑門窗節能性能標識證書和標簽以及《建筑門窗節能性能標識測評報告》;
         (五)冷熱源設備及相應水泵等主要產品合格證或性能檢測報告;
         (六)圍護結構熱工缺陷報告;
         (七)外墻墻體、屋面、熱橋部位和采暖空調管道的保溫施工做法或施工方案,及與此有關的隱蔽工程施工質量中間驗收報告;
         (八)建筑節能設備運行調試報告及節能系統檢測報告;
         (九)使用地源熱泵作為冷熱源時應提供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環評報告;
         (十)應用節能新技術的情況報告;
        四、建筑能效測評機構應根據委托合同和有關技術標準要求,及時對受委托的建筑進行建筑能效測評,出具建筑能效測評報告,并對測評結果的公正性、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
        五、施工單位應配合建設單位收集相關設計圖紙和配套資料,并做好建筑能效測評現場配合工作。
        六、監理單位應對建設單位提供給建筑能效測評機構的設計圖紙和配套資料予以確認,并根據建筑能效測評機構出具的報告,將建筑能效測評情況和結果寫入工程監理評估報告。
        七、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對建筑能效測評的監管,并將建筑能效測評結果記入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八、建筑能效測評結果未達到節能設計標準,按下列要求進行處理:
         (一)建筑能效測評機構應在測評報告中提出進一步改進的初步建議;
         (二)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建筑能效測評機構,對測評結果不合格的原因進行分析、論證,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設計單位應出具設計整改方案,施工單位應在通過施工圖審核機構審核的設計整改方案基礎上編制施工整改方案,施工整改方案應經監理單位審批后方可實施;
        (三)施工整改完成后,應按照設計整改方案和驗收標準進行質量驗收,并重新進行建筑能效測評,直至結果合格后方可進行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主題詞:建筑節能  驗收  能效測評  通知
    抄  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各省轄市質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