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電子化報送的通知

    發布新聞(wen)期(qi)限 : 2011-04-01 00:00:00      我 :      種(zhong)類 :

     吳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件
     
    吳住建檔案〔2011〕21號
     
    關于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電子化報送的通知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為加快城建檔案信息化建設,全面提高我市城建檔案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和現代化水平,實現城建檔案事業與經濟社會和建設事業同步發展,根據蘇州市建設局蘇建辦〔2009〕6號《關于蘇州市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文件電子化報送的通知》、吳政電辦(2011)48號《關于建設工程檔案電子化報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城建檔案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凡2011年4月15日起向吳江市城建檔案館移交工程檔案,除具備符合規定的紙質、聲像檔案外,還應報送電子檔案,具體要求如下:
        一、電子檔案的報送范圍及內容
    1.凡列入吳江市城建檔案館接收范圍的所有工程檔案
    2.報送電子檔案內容與紙質檔案相同,紙質檔案電子化前須報市城建檔案館預審。
       二、電子檔案的類型及格式
    1.電子檔案的類型:可輸出打印型電子文件,紙質文件掃描型電子文件。
    2.電子檔案的格式:可輸出打印型電子文件,直接用吳江市城鄉建設檔案館委托研發的電子檔案收集器的專用格式(SDF)保存。紙質掃描型電子文件按JPEG格式保存,然后用專用格式(SDF)保存。             
       三、電子檔案的質量要求
    1.可打印型電子文件的質量,按專用的電子檔案收集器的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通過專用瀏覽器觀察圖像與打印件一致即可。
    2.紙質掃描型電子文件的質量
    (1)文件選用JPEG格式。
    (2)分辨率一般大于等于200DPI,彩色深度24位。
    (3)圖像清晰、完整,無偏斜、失真。
    (4)掃描圖像的排列順序與檔案原件一致。
    (5)對一份文件進行分區掃描的,應進行圖像拼接處理。
        四、電子檔案的整理
    1.電子檔案的整理:整理紙質檔案和整理電子檔案同步進行。電子檔案與紙質檔案的內容要一致并建立相應的對應關系。
    2.電子檔案的存貯:按“項目”、“工程”、“案卷”、“文件”的次序,分別建立相應的目錄結構。可通過使用電子檔案收集器,自動建立電子文件的目錄結構。
    五、電子檔案的檢查
    1.     電子檔案的檢查:移交前,檔案管理員要逐一檢查電子文
    件,保證電子文件的真實、完整以及與紙質檔案的相應對應關系,并加蓋電子印章。
    2.     應填寫紙質檔案、電子檔案移交清單,供吳江市城建檔案
    館驗收,并有利于編制進入城建檔案管理系統。
       六、電子檔案的移交
    1. 電子檔案的移交:由建設單位具有“城建檔案管理員”資
    質的專職人員辦理移交手續。電子檔案采用光盤為歸檔載體,一式兩份,城建檔案館與建設單位各保存一份。歸檔載體應做防寫處理,不得擦、劃、觸摸記錄涂層。
    2. 經吳江市城建檔案館驗收,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合格后,
    開出檔案接收證明書。
      七、電子檔案的保管
    1. 電子檔案與紙質檔案同時入庫。
    2. 采用城建檔案管理系統的專用軟件管理電子檔案。
    3. 電子檔案納入城建檔案館和備份計劃,保證電子檔案永久
    保存。
      八、        電子檔案的利用
    1. 吳江市城建檔案館負責電子檔案專用管理軟件,用以接收、
    檢驗、管理、利用、統計電子檔案。
    2. 吳江市城建檔案館負責提供復制光盤、U盤拷貝以及能輸
    出相應規格的紙質拷貝等方式以提供利用。
    3. 吳江市城建檔案館負責配置相應的設備,滿足電子檔案的
    保管、利用和備份要求。
     
     
     
                         二○一一年三 月三十一日
     
     
     
     
    主題詞:城建檔案  電子化報送△  通知
    吳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政辦公室    2011年3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