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蘇州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shang)傳時間日(ri)期 : 2010-08-17 00:00:00     著者 :     種類 : 

    蘇住建質〔2010〕27號
     
    關于印發《蘇州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蘇州高新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當前事故多發勢頭的緊急通知》(蘇政發〔2010〕153號)及省住建廳《關于開展全省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蘇建質安〔2010〕352號)的文件要求,根據省、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局決定從現在起到9月中旬,組織開展全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現將《蘇州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全力推進我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各項工作,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附件:
     
    附件:
    蘇州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專項
    整治工作方案
     
    一、專項整治的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省、市政府以及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強化安全發展理念,努力提升全市安全生產基礎,通過嚴格監管和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構建建設系統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當前建設系統安全生產事故多發勢頭。
    二、專項整治的目的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大全系統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各項工作部署的力度,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解決當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保持我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的平穩態勢。
    三、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全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確保工作取得實效,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成立“蘇州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質量安全監管處。領導小組將組建督查組,對各地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
    各市、區要相應成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并組建市、區督查組,對企業自查工作進行督查。
    四、專項整治的范圍
       1.城鎮燃氣安全工作(燃氣設施安全控制范圍、燃氣管網占壓、用戶入戶安全檢查、無證瓶裝燃氣供應點等);
       2.房屋拆除工程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包括軌道交通工程、道路橋梁工程等)涉及到的地下開挖工程;
       3.各地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特別是今年發生過死亡事故的建筑施工企業及其在建的建筑施工現場;
       4.農民工工資的支付工作。
    五、專項整治的內容
       1.各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重點包括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監督體制機制情況;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體系建設情況;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住建部、省住建廳有關文件精神,開展隱患排查、登記、整改監控情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對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
      2.建設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單位的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重點包括各類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的建立和分解、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立和運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置、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等情況;工程建設、建設監理等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情況。
      3.全市燃氣安全管理情況。
      (1)是否有燃氣設施安全控制范圍被突破,是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2)燃氣工程是否按規定辦理核準、竣工備案等手續;
      (3)正在運行的燃氣管網,安全巡檢工作是否落實,是否有標識及防護措施,是否有建(構)筑物占壓,是否有工程施工影響安全運行,發現隱患是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4)用戶入戶安全檢查工作是否做到民用戶每兩年一個周期,工商用戶每年一個周期,入戶安全檢查內容是否齊全,發現隱患是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5)是否有無證瓶裝燃氣供應點(加氣站);
      (6)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切實可行,應急救援能否及時、可靠。
       4.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情況。拆除工程施工單位具備承包資質條件情況;拆房企業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施工和安全管理人員、拆除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安全監督手續辦理情況;拆除施工技術方案的編制和落實情況;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許可證情況;對拆除區域內及周邊地下各類管線的技術交底情況;應急預案制定及措施落實情況。
       5.建筑市場行為情況。對違法分包、轉包和非法掛靠現象的檢查以及查處情況;建設項目履行法定建設程序的情況;施工單位越級承包、超資質范圍承包的情況;監理單位越級監理、超資質范圍監理的情況;建造師和總監資格情況。
       6.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事故隱患排查、公示和治理情況;各類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審批和落實情況;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檢測和使用管理情況;建筑工程使用的危險品管理情況;“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生產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品的購置、使用和文明施工情況;監理企業對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管情況。施工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論證、實施情況;對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含高空卸料平臺)、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和市政基礎設施、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開展專項整治落實情況。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設計后施工的原則進行開挖,是否按照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進行基坑支護、是否對周邊環境變形動態監測、是否對地下管線有效保護等情況。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是否有針對性、模板支撐系統搭設、驗收及使用等情況;混凝土澆筑作業順序是否合理,有關單位的監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況。
    (3)腳手架工程(含高空卸料平臺):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安全技術交底是否有針對性,腳手架工程的驗收及使用等情況;高空卸料平臺搭設方案落實情況。
    (4)建筑起重機械: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除、驗收、使用和維修保養等各環節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技術標準的要求等情況。
    (5)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對施工區域的地下管線是否清楚,地下各類管線保護措施是否到位以及應急處理方案編制和搶險預案等情況。
       7.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是否執行“誰用工,誰負責,總包負總責”的原則,以及在建項目清欠“三項制度”(民工工資保證金交納、民工權益告知牌設置和勞動計酬手冊使用)執行、工程款支付、勞務用工、民工工資發放等情況。
    六、專項整治的時間安排
      (一)專項整治的工作時間
           8月2日至9月10日。
      (二)專項整治的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8月2日至8月20日,自查自糾階段):各施工、監理單位和燃氣企業要根據動員部署,自即日起,從以下幾方面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檢查工作:一查認識,對安全生產責任及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是否到位;二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實到位;三查教育,是否進行了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是否有所提高;四查現場,根據安全生產集中整治的內容,全面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生產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檢查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是否嚴格按照“三定”(即定責任人,定時間、定措施)要求進行認真整改。
    各市、區在建工程項目、房屋拆除工程、燃氣安全專項整治一個不漏,每個項目必須使用省廳的表式建立專項整治檔案,每份專項整治檔案必須有簽字。
    施工、監理單位、燃氣企業的自查自糾情況于8月20日前書面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
        第二階段(8月15日至8月31日,督查階段):
    8月15日至25日為市級督查階段。我局將按照省住建廳要求,采取暗訪和隨機抽查方式,組織開展各市、區專項整治督查工作(督查表格要求為,督查組組長、被檢查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均要簽字備案。)
    8月20日至31日為迎接省級督查階段。
        第三階段(8月21日至9月10日,整改完善階段):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落實整改,確保所有隱患得到治理消除。9月4日前,完成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并報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專項整治工作報告要求為,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均要簽字備案。)
    七、工作要求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針對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相關措施,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2.各施工、監理單位、燃氣企業要充分認識本次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帶隊,確保所有在建工程全數自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不走過場;項目部要強化對工地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的檢查,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記錄在案并立即整改,消除隱患。施工單位和項目部的自查記錄,分別由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簽字,并向現場項目監理機構(或建設單位)備案。自查表格填寫時,企業自查組組長、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均要簽字,并按規定要求上報監管部門。監理單位應加強巡視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工程項目部自查自糾,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3.做好重點環節的排查整治。各地要督促指導企業,認真做好城鎮燃氣安全隱患排查;做好高支模、腳手架(含高空卸料平臺)、深基坑、建筑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地下開挖整治工作。對于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堅持邊查邊改,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建設系統生產安全。
       4.緊密結合相關重點工作。各地要把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與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深化相關工作,擴大專項整治工作成效。
       5.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各地要認真做好專項整治動態信息報送工作,并于9月4日前將本地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6.各市、區清欠辦要充分認識當前清欠維穩工作的重要性。立即組織力量對轄區內在建項目工程款支付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要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項目(特別是開發區、鄉鎮項目和建筑裝飾、機電安裝工程)和曾經發生過拖欠民工工資企業的監管力度,動態掌握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密切監控排查中發現的拖欠隱患和不穩定苗頭,完善應急機制,力爭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各地清欠辦要將排查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于8月31日前報市清欠辦,市清欠辦將適時對各市、區排查情況進行抽查。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