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總〔2009〕46號
關于推薦2009年度蘇州市建筑節能
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通知
各市、區建設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蘇州高新區建設局,各相關單位:
為了總結經驗,鼓勵先進,進一步推進我市建筑節能工作的開展,根據《蘇州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決定對近年來在我市建筑節能工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請各相關單位做好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選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事業單位,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房地產開發、規劃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建筑材料、建筑設備生產、技術服務企業等單位和個人。
二、評選條件
(一)先進單位條件
1.認真貫徹國家、省及市各項建筑節能政策法規、政策,積極開展建筑節能工作,在相關工作的宣傳、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培訓和科研、生產中發揮積極作用,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重大成績。
2.領導班子重視建筑節能工作,有明確的分管領導;能準確把握本單位建筑節能工作的實際狀況,指導措施得力。
3.職責分工明確,定期研究部署工作,配備有專門人員負責。目標責任落實,將建筑節能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納入年度考核體系。
(二)先進個人條件
1.熱愛建筑節能工作,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虛心學習,刻苦鉆研,熟練掌握建筑節能相關法規、知識和技能。
2.嚴格執行國家、省及市有關建筑節能的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從事建筑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成績突出。
3.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積極探索建筑節能技術、產品及管理方法,研究成果突出,對提高我市建筑節能工作水平貢獻突出。
三、推薦材料要求
被推薦的建筑節能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應填報推薦表(見附件),并附先進事跡材料。先進事跡材料應內容真實、重點突出、文字精煉。先進單位材料不少于2000字,先進個人材料不少于500字。推薦材料(含推薦表、證明材料等)一式二份,一律采用A4紙,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各市建設局負責推薦本地區的建筑節能先進單位和個人,并排出推薦次序,其中推薦先進單位最多不超過4個,先進個人最多不超過5人。
各區建設局負責推薦本地區的建筑節能先進單位和個人,并排出推薦次序,其中推薦先進單位最多不超過2個,先進個人最多不超過3人。
四、時間安排
各地建設局要認真做好評選推薦工作,并請于2009年12月17日前,將推薦材料報送至蘇州市建設局總工室。
聯系電話:0512-65116013。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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