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09年建筑行業“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
推送(song)日期時間 : 2009-06-02 00:00:00 著者(zhe) : 特征(zheng) :
吳建施〔2009〕31號
“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
各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企業:
今年6月是全國第八個“安全生產月”,根據市委宣傳部、安監局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我市開展2009年“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吳安監〔2009〕13號)精神,結合我市建筑行業安全生產具體實際,現就我市建筑行業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今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主題是“關愛生命、安全發展”。
二、活動時間
“安全生產月”活動時間:6月1日至30日;
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時間:6月14日;地點:吳江經濟開發區廣場。
三、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月”活動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好各項活動的具體開展,確保“安全生產月”活動取得明顯成效,特成立局“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 長:朱建文
副組長:周山南
組 員:馬震海、翁洪方、陳玉根、徐浩、錢銘榮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筑安全監督站,聯系電話:63485938。
四、活動安排
今年“安全生產月”期間,重點組織開展“三個一”活動:
(一)組織一次宣傳發動,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各施工企業要采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方式,發動建筑施工從業人員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月”期間要在公司本部和所屬在建工程懸掛安全宣傳橫幅,張貼安全宣傳標語,辦好主題突出、感染力強的安全宣傳板報,建筑物立面懸掛大型安全宣傳標語條幅,其中企業本部橫幅不少于1條,規模較大及沿街的在建項目不少于2條,一般項目不少于1條,要充分利用在建工地現有場地或空間,采用標語、橫幅、實景模擬、實物展示、圖片展覽、工地安全生產專欄等多種形式,向建筑從業人員宣傳建筑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積極營造良好宣傳氛圍。
(二)組織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
一是組織開展“千萬農民工同上一堂課”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各施工企業要根據在建工程實際情況,利用施工現場農民工業余學校,以施工項目部和班組為單位,對所屬工地一線農民工進行一次普訓,可采取集中授課或觀摩教育片等形式,宣傳安全法律法規、講解安全知識技能、剖析典型事故案例,以農民工喜聞樂見的方式幫助廣大農民工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二是各施工企業要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自行組織開展本企業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三是市安監站要組織開展全市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及相關技術人員模板搭設安全技術新規范培訓。四是我局將以現場觀摩會的形式組織開展對全市專業承包企業安全教育培訓。
(三)組織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消除安全隱患
各施工企業要按照我局《關于開展全市建筑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吳建施〔2009〕27號)的要求,在“安全生產月”期間要組織開展一次以防范各類腳手架、大型機械設備、高支模、深基坑、消防安全等關鍵部位和環節的隱患排查活動,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安全生產月”期間,我局將會同市消防大隊對我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進行專項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切實做好活動組織工作。各施工企業要針對本企業的特點和實際,成立活動領導小組,要結合本企業建筑施工實際情況,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把活動落實到每個項目部、班組和一線作業人員, 切實做好本企業活動組織工作。
(二)圍繞主題,積極開展各項宣傳活動。要充分發揮社會各種載體的宣傳功能,采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方式,廣泛宣傳安全生產理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發動建筑施工從業人員積極參與,把宣傳建筑安全法律法規和建筑安全知識貫穿于“安全生產月”活動始終,積極營造“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的輿論氛圍。
(三)強化督查,確保活動取得實效。各施工企業要指導、督促所屬在建工地切實做到“三個一”:即搞好一次宣傳、組織一次輪訓、開展一次隱患排查。。市安監站要進一步加大對各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專項督查,全面督查企業宣傳發動、教育培訓、隱患排查等活動開展情況,幫助指導各企業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附件:1.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計劃表
2.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月”情況匯總表
二OO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題詞:建筑 安全 活動 通知
抄送:蘇州市建設局,市安委會,市安監局,局有關單位、部門。
吳江市建設局黨政辦公室 2009年5月31日印發
附件1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計劃表
施工單位(蓋章):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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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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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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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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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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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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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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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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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于6月5日前報市安監站。
附件2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月”情況匯總表
施工單位(蓋章):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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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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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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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下發文件及通知份數 | |
2 | 召開安全會議及組織安全活動次數 | |
3 | 企業培訓人數 | |
4 | 自查在建項目個數 | |
5 | 自查整改意見條數 | |
6 | 自查停工整頓項目個數 | |
7 | 懸掛宣傳條幅數 | |
8 | 張貼宣傳標語份數 | |
9 | 張貼宣傳掛圖份數 | |
10 | 出具黑板報期數 | |
11 | 下發宣傳刊物份數 | |
12 | 添置安全防護產品名稱、數量及金額 |
注:本表請于6月25日前報市安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