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吳江區人防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公布的年月日 : 2014-05-23 00:00:00 做(zuo)者 : 種類 :
蘇州市吳江區民防局文件
吳民防規〔201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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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吳江區人防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人防工程監理企業:
現將《吳江區人防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吳江區 民防局
2014年4月2日
主題詞:人防工程 監理企業 信用評價 通知
抄 送:區行政服務局、區法制辦
吳江區民防局 2014年4月2日印發
吳江區人防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評價實施
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提高人防工程監理企業的綜合素質和服務水平,建立完善行政監管、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營造誠實守信的人防工程建設市場環境,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79號)、《人防工程監理行政許可資質管理辦法》(國人防[2013]227號)、《吳江區人防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吳政規字[2013]5號)、《吳江市中介機構管理辦法》(吳政發[2007]215號)、《吳江市中介機構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吳政發[2009]179號),結合吳江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信用評價是指對人防工程監理企業基本情況和從業活動中的行為及其誠信情況的記錄、發布及信用評價等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在吳江區轄區范圍內從事人防工程監理的中介機構。
第四條 信用評價工作按照“政府引導、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原則,客觀、公正、科學、有效的進行。
第五條 吳江區民防局負責對全區人防工程監理企業及其活動的監督管理,吳江區民防局工程技術科具體組織實施全區行政區域內人防工程監理企業信用管理,吳江區人防工程質監站具體負責將本部門日常業務中查實的人防工程監理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和失信行為進行記錄和打分,并在考核周期末匯總至工程技術科。
第二章 評價對象及內容
第六條 信用評價企業范圍:
(一)在本區行政區域內設立的具有人防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
(二)在本區承接項目的外地人防工程監理企業。
第七條 本細則所稱人防工程監理活動不良行為,是指人防工程監理企業在監理活動中,違反人防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人防工程設計施工規范、質監站技術交底要點等規定的違規失信行為,具體內容見《吳江區人防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評分標準》(附件)
第三章 評價方法
第八條 信用評價采用綜合評價與日常檢查結合的方式進行。 評價每年一次,從當年的4月1日起至下一年度的3月31日。
第九條 企業的信用評價等級分為A、B、C、D四個等級,A表示信用優秀,B表示信用良好,C表示信用一般,D表示信用缺失。
第十條 信用評價標準采用百分制,原則上得分85分(含85分)以上的為A級人防工程監理,70-85分(不含85分)的為B級人防工程監理,60-70分(不含70分)的為C級人防工程監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為D級人防工程監理。
第十一條 在年度信用考核期內,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監理企業不得評為A級:
1、在年度信用考核期內,監理工程項目不足3項(含3項),或監理人防工程面積不足2萬平方米的,若匯總分數結果為A級即降入B級;
2、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若匯總分數結果為A級的視事故嚴重程度降入C級或D級;
3、出具虛假資料、虛假報告的,若匯總分數結果為A級的接降為D級;
4、有因工死亡并負有相應監理責任的,若匯總分數結果為A級直接降入D級;
5、受到人防主管部門立案查處,視情況降為C級或D級。
第十二條 在年度信用考核期內,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監理企業信用等級直接列入D級:
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人防質監站責令整改,未按時整改到位的;
2、與施工單位串通提供虛假資料、出具虛假報告或其它證明文件的;
3、索取、收受合同以外的酬金、財務或利用執業便利謀取其它不正當利益的;
2、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業務的。
3、本區外監理企業未辦理備案手續在本區承接業務的。
4、 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及人防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四章 結果運用
第十三條 人防工程監理企業評價等級正式確定后,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向社會發布,并在民防窗口進行公示,引導服務對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等級較高的中介機構提供服務。
第十四條 A級信用人防監理企業享受下列優惠:
(一) 優先推薦參與政府性投資項目;
(二) 推薦參評年度“誠信中介“;
(三) 減少監督檢查的頻率,相關結點可實行免檢;
第十五條 B級人防工程監理企業列入正常管理。
第十六條 C級人防工程監理企業不得參加各類評優選先,并將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在參加政府性投資項目時從嚴把關。
第十七條 D及人防工程監理企業將列入黑名單,并責令限期3個月內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建議上級資質管理部門對其降級或注銷資質證書。
第十八條 參評人員及各工作部門應當認真履行職責,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受評企業對評價內容、程序或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區民防局及有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訴。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人防工程檢測企業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區民防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吳江區人防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評分標準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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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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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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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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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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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加)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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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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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監及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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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報質監和進行技術交底已澆筑完成部分人防工程底板扣5分,已澆筑完成部分人防工程墻板扣10分;
2、報監時人防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或人防工程監理上崗證)實行項目押證,缺一張證扣2分;
3、技術交底時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人員數量及資質與報質監申報人員不符或缺席,總監扣3分、專監扣2分,監理員扣1分
3、 技術交底時施工(土建、安裝)、設計、人防設備單位須派代表參加,一方未參加扣1分
4、 監理企業對人防法律法規、施工圖、圖集、規范等資料準備齊全加2分。
5、 監理企業根據項目情況制定人防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加2分。
(扣分部分16分扣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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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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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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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板質監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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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員到位情況:土建、暖通、水電、專業監理個別人員缺席扣1分、缺席多人扣2分;
2、 資料監管情況:略有缺失或錯誤扣1分,較多缺失或填寫錯誤扣2分,嚴重缺失扣3分;
3、 實體質量情況:
(1)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1-3處扣2分;
(2)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4-5處以扣3分;
(3)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5處以上扣4分;
(扣分部分10分扣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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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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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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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板質監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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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員到位情況:土建、暖通、水電、專業監理個別人員缺席扣1分、缺席多人扣2分;
2、 資料監管情況:略有缺失或錯誤扣1分,較多缺失或填寫錯誤扣2分,嚴重缺失扣3分;
3、 實體質量情況:
(1)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1-3處扣2分;
(2)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4-5處扣3分;
(3)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5處以上扣4分;
(扣分部分20分扣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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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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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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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板質監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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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員到位情況:土建、暖通、水電、專業監理個別人員缺席扣1分、缺席多人扣3分;
2、 資料監管情況:略有缺失或錯誤扣1分,較多缺失或填寫錯誤扣2分,嚴重缺失扣3分;
3、 實體質量情況:
(1)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1-3處扣2分;
(2)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4-5處扣3分;
(3)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5處以上扣4分;;
(扣分部分10分扣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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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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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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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安裝及預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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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員到位情況:土建、暖通、水電、專業監理個別人員缺席扣1分、缺席多人扣3分;
2、 資料監管情況:略有缺失或錯誤扣1分,較多缺失或填寫錯誤扣2分,嚴重缺失扣3分;
3、 實體質量情況:
(1)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1-3處扣2分;
(2)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4-5處扣3分;
(3)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5-10處扣4分;
(4)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10處以上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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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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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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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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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員到位情況:甲方、設計、土建、暖通、水電、專業監理個別人員缺席扣1分、缺席多人扣3分;
2、 資料監管情況:略有缺失或錯誤扣1分,較多缺失或填寫錯誤扣2分,嚴重缺失扣3分;
3、 實體質量情況:
(1)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1-3處扣2分;
(2)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4-5處扣3分;
(3)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5-10處扣4分;
(4)違反人防規范性文件、圖集、技術交底要點10處以上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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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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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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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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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新增人防工程監理工程師每增加5人加1分; |
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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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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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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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監理方面調研文章被《吳江民防》或上級民防條線期刊錄取,每錄取一篇加0.5分。 |
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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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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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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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度丙級升乙級成功加2分
當年度乙級升甲級成功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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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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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質監站質監時在質監記錄表上按照本表給當次質監結點扣分,某監理企業的年度分為當年度所有項目質監結點平均分的和,附加分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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